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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外商投资、并购及矿业法律指南(上)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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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直接投资


(一)外商直接投资需要哪些具体的政府和监管审批?请详细说明触发条件、相关机构和获得这些批准通常所需的时间。


为了确保遵守当地法律并保护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利益,无论涉及哪个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都需要获得多个监管批准。所有投资都必须获得以下主要部门的批准并遵循其程序:


坦桑尼亚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Business Registration and Licensing Agency, “BRELA”)


外国投资者必须在坦桑尼亚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注册其企业。成功注册后,该机构会颁发公司注册证书。公司注册证书为其他监管/合规要求奠定了基础,如根据企业的性质和所在地从相关地方当局获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可在一周内获得。


税务登记


在坦桑尼亚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的注册程序一经完成,接下来的强制性监管机构是坦桑尼亚税务局(Tanzania Revenue Authority, “TRA”),该局注册并发放纳税人识别号(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TIN”)以及注册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VAT”)。企业代表必须在线提交身份证明(通常是国民身份证或护照)进行申请。若企业代表不是当地居民,则其可授权当地居民代为操作。若所有文件准确无误,则可立即注册。


其他登记


• 工作许可:外国投资者及外籍员工需要获得工作和居留许可才可在坦桑尼亚合法进行工作。获得该类许可证通常需要至少三到四周。


• 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uthority, “OSHA”):雇主需要向职业安全与健康局提交注册申请。该申请通常包括有关公司、公司活动、员工人数以及工作场所详情的信息。雇主必须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局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的所有规定,包括针对其行业或工作类型的规定。不遵守该局法规的,可能会受到处罚、罚款或触发其他执法措施。完成职业安全与健康局的注册过程需要三到五天。


• 社会保障:雇主必须为其员工注册并让员工参加适当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用于保障退休福利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 “NSSF”)以及用于保障工作场所伤害的工人赔偿基金(Workers Compensation Fund, “WCF”)。不遵守社会保障规定雇主可能会遭受罚款、处罚和法律诉讼。完成以上基金的注册手续需要三到五天。


行业特定监管批准


如上所述,根据预期的业务类型,还需要获得行业特定的批准,其中包括:


• 采矿:采矿业投资者需要从矿业委员会获得许可证和批准,该委员会隶属于矿业部。


• 能源: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者必须遵守能源和水公用事业管理局(Energy and Water Utilities Regulatory Authority, “EWURA”)和坦桑尼亚石油开发公司(Tanzania Petroleum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TPDC”)设定的法规。


• 通信和广播:该行业的投资者必须经过坦桑尼亚通信监管局(Tanzania 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TCRA”)的批准。


• 银行和金融:有意建立金融机构的外国投资者需要经过坦桑尼亚中央银行(Bank of Tanzania, “BOT”)的批准。


•  旅游业:该行业的投资者必须经过自然资源和旅游部(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ourism)的批准。


• 国家环境管理委员会(Nation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Council, “NEMC”):对于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并获得国家环境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才能实施项目。


• 遵守本地相关要求:根据行业的不同,可能存在要求一定比例的本地参与/持股或从本地供应商采购的本地化法规。


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anzania Investment Center, “TIC”)


如果外国投资者的投资达到了500,000美元的最低投资门槛,可以申请获得《坦桑尼亚投资中心证书》(TIC Certificate),考虑到其益处,建议除农业、采矿、旅游和石油等豁免行业外的合格外国投资者均获得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的批准。


坦桑尼亚投资中心旨在促进国内外投资,通过帮助投资者发掘机会并了解坦桑尼亚的商业环境。它作为投资者的一站式中心,简化了注册过程,并为整个投资过程提供支持和指导。坦桑尼亚投资中心还提供有关投资激励措施的信息,包括税收减免、关税减免以及特定行业或地区可享受的其他优惠。通过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注册,投资者可以获得有关坦桑尼亚投资环境、市场趋势、监管更新和投资机会的宝贵信息。根据商业计划的完成和提交情况,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的注册可能需要长达两周时间。


(二)为外商投资设立的法人实体最常见的类型是什么?通常采用何种内部治理结构?特定类型的实体是否有税收或法律方面的优势?


坦桑尼亚法律下允许设立多种形式的商业实体,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合作社等。然而,并非所有实体都有利于外国投资者。在现有的选择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国投资者尤其有利。这类实体可以是私人公司,也可以是公众公司。公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公众发售,并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在坦桑尼亚,私人公司的成立和运营主要受2002年第12号《公司法》(Companies Act No. 12 of 2002)(“《公司法》”)的监管。该法提供了设立、治理、和解散公司的法律框架。在治理方面,《公司法》规定了设立私人公司的要求和程序,概述了董事和股东的定位和责任,设定了会议和决策程序的规则,强制财务报告和审计标准,以及争议解决和破产程序的解决机制。此外,该法还规范与公司治理有关的事项,如信息披露要求、透明度和问责制,以确保私人公司合法合规的经营。


外国投资者通常选择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因其具有灵活性和有限责任的保护,但根据个人情况和业务目标的不同,适当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Ltd)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独立于股东的法律实体。股东以其对股本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和其他义务负责。股东人数至少为两名,最多50名,并无国籍要求。公司需缴纳30%的企业税,且受限于合规和监管要求的较少。


私人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和一个董事会,董事会负责为公司提供监督、指导并确定战略方向。董事会的运作因组织的规模、结构和行业而异。董事会通常由代表股东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个人选举或任命。董事会成员的选择通常根据其专业知识、经验和行业知识来决定。董事会通常会定期召开会议,通常是每季度一次,但频率可能会根据组织的需要而有所不同。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以解决特定问题。董事会通常会成立委员会,专注于治理的特定领域,如审计、薪酬、治理/提名和战略规划。这些委员会有助于简化决策过程,以及对关键责任领域给予更多关注。因此,董事会在指导组织的战略方向、提供监督和问责以及确保组织的运作符合利益相关方的最大利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还有年度股东会(Annual General Meetings, “AGM”)。此类会议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为股东提供了行使权利、获取公司业绩相关重要信息并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在这些会议上,股东必须就选举董事、批准财务报表和任命审计师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投票。因此,年度股东会通过促进股东民主、提供透明度和问责机制等方式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分公司


外国公司可在坦桑尼亚设立分公司并开展业务。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而是母公司的延伸,必须向商业登记及发牌机构(BRELA)申请并获得合规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获得合规证书后,分支机构还应获得上述其他监管审批和许可。分支机构需对其坦桑尼亚来源的收入缴纳与公司相同的30%企业税,并必须遵守当地的规定和报告要求。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Public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PLC”)


根据坦桑尼亚法律,公众有限责任公司(PLC)是一种被授权可以向公众出售其股份并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公司实体。公众可以通过市场达累斯萨拉姆交易所(Dar es Salaam Stock Exchange, “DSE”)买卖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坦桑尼亚的公众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必须遵守《公司法》、1994年第5号《资本市场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监管要求,如较高的最低股本、更严格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以及与私人公司相比更高的治理标准。由于公众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从公众筹集资金,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审查,因此必须遵循严格的公司治理实践,以保护股东利益并确保其运营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因此,计划在国家交易所上市向公众筹集资金的企业通常会选择这种类型的公司,同时必须遵守许多合规要求且花费更多时间,但由于其严格的监管要求,通常被认为更透明、更有信誉。在坦桑尼亚创办一家公众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两名董事和七名股东。其中一名董事/七名股东之一应为拥有约40%公司股份的坦桑尼亚国民,最低股本要求为300,000美元。


在治理方面,坦桑尼亚的公众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遵循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类似的框架,但有一些特定的监管要求和考量因素。与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类似,公众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和战略方向的董事会。公司秘书也作为一个必要的角色来确保公司遵守法律和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审计委员会在监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方面尤为关键。公众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年度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最终的决策权。他们选举董事会并批准重要的公司行为,例如公司章程的变更和审计人员的任命。总体而言,坦桑尼亚公共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旨在促进透明度、问责制和有效的决策,以确保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障。遵守监管要求和坚持最佳公司治理实践对坦桑尼亚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成功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三)登记和设立公司的程序,包括预计的时间表、费用和针对外国投资者的流程是什么?


在坦桑尼亚,通过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BRELA)进行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在工业和贸易部下运作。该机构提供与商业注册和许可相关的各种服务,包括在线注册设施和信息传播。坦桑尼亚的所有公司都通过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的在线注册系统(Online Registration System, “ORS”)注册,该系统简化并现代化了注册流程,提高了效率和可访问性。


名称审核与保留


申请人必须向公司注册处 (Registry of Companies) 申请名称审核。注册处通过确定所申请名称的可用性或不可用性来进行审核,这需要2到3天,费用约为20美元。


公司章程文件的准备和提交


名称获得批准后,需要准备注册所需的文件。申请人或认购人必须准备并签署公司章程和公司细则(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Memarts”)。这些文件具有不同的用途,包含公司成立和治理所需的具体规定。公司章程概述了公司的章程和基本特征,例如目的和活动范围,而公司细则规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方式和行政事务处理,同时规定了公司事务的规则和条例以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旦公司章程准备就绪,申请人必须将其上传到在线注册系统中,并附上表格14a表格(合规声明,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14b表格(注册地址通知,Notice of Registered Office)和1号表格(注册申请,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一旦BRELA处理完申请(通常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将被要求签署并盖章《道德与诚信声明表》,在由系统生成的综合表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在坦桑尼亚注册公司的法定费用因公司类型、股本和所需服务等因素而异。公司的法定注册费用大致如下:


• 名称预留: 20,000到50,000坦桑尼亚先令(约9美元到22美元)


• 注册费:注册费根据公司的名义股本不同而有所变化:


- 股本不超过五百万坦桑尼亚先令的公司:120,000至150,000坦桑尼亚先令(约53美元到66美元)。


- 股本超过五百万坦桑尼亚先令的公司:200,000至350,000坦桑尼亚先令(约88美元到154美元)。


• 印花税:公司章程和公司细则需要缴纳印花税。费用根据公司的名义股本计算,从5,000坦桑尼亚先令到1,000,000坦桑尼亚先令不等(约2美元到500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化,并且对于加急处理、认证副本和其他可选服务等服务可能需要额外费用。法定费用不包括支付给顾问的法律和/或咨询费用。


审查和批准


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表格和费用后,商业登记及许可机构将进行审查以确其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切合规,该机构将批准公司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正式承认公司为法律实体。此过程可能需要2到5天,具体时长取决于机构的工作量和效率。


获取注册证书


一旦BRELA批准文件,系统将在最终文件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颁发注册证书。获得注册证书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意味着公司在坦桑尼亚作为法律实体的正式认可。这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被承认为独立实体,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此阶段,公司可以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签订合同、拥有财产,并按照其公司章程和公司细则中既定目标运营。此证书还授予公司某些法律权利,包括以公司名义提起和应诉的能力,以保障其在法律诉讼中的利益。


注册成立后的步骤


获得注册证书后,通常还需要采取一些步骤,以确保公司全面运作并符合监管要求。这些步骤包括注册税务识别号码(TIN)和增值税(VAT),申请营业执照,开设银行账户,在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SHA)注册,注册社会保障,建立会计和记录保存系统,以及遵守其他监管要求。根据公司的行业和具体活动,可能需要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四)坦桑尼亚是否有特别经济区?这些特别经济区为在其内运营的企业提供哪些具体的福利和优势?


坦桑尼亚有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s, “EPZs”)和特别经济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Zs”)。这些经济区是根据特定立法和监管框架设立和管理的。管理坦桑尼亚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的主要法律是2002年出台的《出口加工区法案(2012修订版)》(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ct, 2002)第373章和2006年出台的第2号《特别经济区法案》(Special Economic Zones Act No. 2 of 2006)。


《出口加工区法案》概述了出口加工区的目标、激励措施和监管框架,包括与投资激励、许可、运营和监控出口加工区活动相关的条款。《特别经济区法案》规定了创建指定区域的特别经济激励和监管制度,以促进投资、出口、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该法案还概述了特别经济区的资格标准、激励措施、许可程序和监管框架。相关政府机构还发布了各种法规、指南和行政程序,以进一步详细说明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在该国的实施情况,并确保符合总体立法框架。


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是旨在促进工业增长和出口贸易的平台。目前,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ity, “EPZA”)是负责管理上述特区的政府机构。该管理局负责推动和实施政府在坦桑尼亚推广特别经济区的政策。EPZA的其他职能包括开发特别经济区基础设施、为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投资者提供商业服务以及颁发两特区的许可证。一旦投资者获得该等特区许可证其中之一,他们就不再需要其他许可证,但食品和药品等高度管制行业除外。


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提供包括关于在坦桑尼亚建立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投资的指导和综合信息在内的前期和后期服务。该管理局协助投资者在现有的工业/商业园区内外获取工厂空间或服务用地、公司注册程序信息、获取税收激励的行政程序信息以及获得签证和工作许可证。该管理局还协助投资者在港口进行清关和转运的物流工作,提供主要公共和私营组织的有效联系方式,以及投资后的支持。


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的准入通常受政府制定的具体标准和法规的制约。虽然这些标准可能因具体的出口加工区或特别经济区以及投资性质而有所不同,但投资者进入这些区域的一些常见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 合格活动: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通常被指定用于特定类型的经济活动,如制造、加工、装配或具有出口导向的服务。因此,投资者的项目必须符合区内指定活动。


• 出口导向: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旨在促进出口和增加外汇收入。因此,投资者必须承诺将其生产或服务的大部出至国际市场。


• 创造就业机会:作为其投资项目的一部分,投资者通常需要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创造的就业岗位的数量可能因投资的规模和性质而有所差异。


• 技术转移: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旨在促进技术转移、技能开发和知识共享。投资者可能需要提供其技术转移计划、当地员工培训计划和提升本地能力建设的举措。


• 财务可行性:投资者必须展示其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包括资助拟议活动、支付运营成本和实现长期盈利的能力。


• 遵守法规:投资者必须遵守坦桑尼亚相关法律、法规和许可要求,包括与商业注册、税收、劳工、环境保护以及健康和安全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许可要求。


• 审批程序:合格投资者必须通过负责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的相关政府机构管理的审批程序。该程序通常包括提交详细的投资提案,包括拟议活动、投资金额、就业预测和其他相关细节。


• 承诺期:作为参与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的一部分,投资者可能需要承诺最短投资期,并达到某些绩效目标,如出口量、创造就业目标和技术转让目标。


因此,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通过吸引投资、促进出口、创造就业机会和推动工业化,在坦桑尼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对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否有任何具体的本地化要求,例如当地员工的最低比例、当地采购政策或社区发展安排?


坦桑尼亚颁布了2004年第16号《国家经济赋能法》(National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 No. 16 of 2004),该法设立了国家经济赋能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Empowerment Council, “NEEC”),旨在促进和推动坦桑尼亚人对创收活动和资产的拥有权,并为国家经济赋能委员会提供了法律和制度框架。此外,该法还设立了国家经济赋能基金。根据该法第5条,国家经济赋能委员会的任务是实施国家经济赋能政策,其目标是提供总体指导方针,确保大多数坦桑尼亚人有效参与所有经济部门的经济活动。因此,2019 年,国家经济赋能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多部门本地化化准则》(National Multi Sector Local Content Guidelines,以下简称“《准则》”)。


《准则》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坦桑尼亚人在所有经济部门参与度;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层面的本地化倡议;各种本地内容委员会和本地内容协调员的职能;各种利益相关者在实施本地化措施中的角色和职能;以及本地化报告格式。《准则》还规定了本地化优先行业,包括采掘业(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建筑业(工程、交通和通信)、制造和贸易、农业(农业、畜牧和渔业)和旅游业(自然资源和旅游)。


因此,该国采取了措施实施《准则》以及各种旨在通过外国直接投资(FDI)促进本地参与和经济赋能的政策和法规。尽管可能没有严格的本地化要求,但坦桑尼亚政府引入了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这些措施有助于本地发展和能力建设。以下是与坦桑尼亚外国投资本地化要求相关的关键内容:


• 本地化要求:在某些行业,特别是自然资源开采行业如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坦桑尼亚政府要求本地化。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外国投资者聘用当地供应商、承包商和劳动力,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当地在行业价值链中的参与度。


• 就业和培训:在本地化指南和行业特定法规中,外国投资者通常被鼓励或要求在其投资项目中优先考虑本地就业和培训。在某些行业,如矿业,法规甚至规定了当地雇员的最低比例。这可能涉及雇用和培训当地雇员,向当地工人传授技能和知识,以及促进其运营所在社区的劳动力发展等领域。


• 技术转移: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其投资项目中向本地合作伙伴或员工转让技术、技术专长和专业知识。这有助于建立本地能力,并提高国内劳动力的技能和水平。


• 本地合作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必须将与当地公司或实体合作,作为其投资项目的一部分。合作的形式可以是合资企业、伙伴关系或其他合作安排,目的是促进当地在关键经济部门的参与和提高所有权比例。


一般而言,坦桑尼亚的本地化政策旨在通过促进当地参与、创造就业、技能发展和技术转让,最大限度地提高外国投资和采掘活动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鼓励在当地采购商品和服务以及投资于当地劳动力和供应链的发展,本地化政策有助于该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赋能。


(六)获得外国员工工作签证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包括所需时间、续签选择和永久居留的可能性?


计划在坦桑尼亚投资、经商、就业或从事任何其他合法活动的外国人应获得居留证和/或工作许可证。居留证的发放受《移民法》(Immigration Act)(CAP.54R.E.2016),而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则受2015年第1号《非公民(就业条例)法》(Non-Citizens (Employment Regulations) Act No. 1 of 2015)管辖。居留许可证由移民服务总专员签发,工作许可证由劳工专员签发。


在程序方面,非公民不得自行申请工作许可证。本地注册公司和在坦桑尼亚拥有合规证书和永久营业地的外国公司应代表其外国雇员和/或董事提出申请。工作许可证一经签发,即归公司所有。工作许可是通过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的,该系统与移民局签发居留许可的系统是集成系统。申请人可通过该集成系统支付所需费用,并通过注册的电子邮件账户接收状态通知。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坦桑尼亚的各类许可证。


工作许可证:


工作许可证授权外国国民在坦桑尼亚从事就业或商业活动。工作许可证通常针对特定职位和雇主签发,可能有不同期限,从短期到长期就业合同。坦桑尼亚向意图在坦桑尼亚就业的外国人签发五(5)类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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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许可证:


该许可证允许外国国民在坦桑尼亚长期居住,通常用于就业、商业、投资、退休或其他目的。居住许可证签发的期限各异,例如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具体取决于申请人的情况。工作许可证一旦获得劳工专员的批准,申请人的账户上就会收到一份通知,要求申请人继续申请居留许可证。移民局局长签发的居住许可证分为三(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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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签证:


此许可证签发给持有有效居住或工作许可证的外国国民的家属(配偶、子女等)。它允许家属陪同主许可证持有者并在许可证有效期间居住在本国。家属签证通常与主许可证持有者的许可证有效期相同。因此,如果主许可证持有者的许可证续签,家属签证也需要相应续签。需要注意的是,获得家属签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因主许可证持有者的许可证类型以及移民法规的任何变更而有所不同。


永久居留:


在坦桑尼亚没有通过经济贡献获得公民身份的具体规定。公民身份的获取遵循1995年《公民法》第6号法案(Citizenship Act of 1995, Act No. 6 of 1995)规定的常规法律程序。该法案规定了通过归化获得坦桑尼亚公民身份的程序。


获得可能的长期居留权的唯一途径是申请并获得由移民部门签发的A类居住许可证。A类居住许可证为外国国民提供在该国长期居住的适用于各种目的法律授权,如就业、商业、投资或退休,这需符合特定资格标准并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通常会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合规性,然后再批准进一步续签。


(七)详细说明影响外国投资资本、利润和股息汇出的外汇管制限制,请提供该等限制如何影响外国投资的示例。


坦桑尼亚确实有影响外国投资资本、利润和股息汇出的外汇管制限制。1992年《外汇法》(The Foreign Exchange Act of 1992)及其相关法规(经多次修订)、2019年修订版的《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R.E. 2019)和2022年《坦桑尼亚投资法》(Tanzania Investment Act, 2022)(“《投资法》”)规定了在坦桑尼亚的外汇转移、管理和控制的相关情况。


虽然《所得税法》规定了对汇出的收入征税,但《投资法》明确了投资者可以转移资本、贷款分期付款、利润、薪金和股息。《投资法》规定,受其管辖的企业通过任何授权银行和自由兑换的货币,无条件地转移:来自投资的实际利润或股息;当外国来源提供贷款时,与偿还任何贷款有关的付款;如果商业企业被收购或清算,扣除税款和其他付款后的收入,或来自投资的任何利润;以及支付给商业企业在坦桑尼亚雇用的外国工人的款项或其他应享权利。


以下是关于坦桑尼亚外汇管制限制的要点:


• 资本汇出:得到坦桑尼亚中央银行(Bank of Tanzania, “BOT”)的批准后,外国投资者通常被允许将其资本投资汇出坦桑尼亚。不过汇出可能需满足某些条件,例如提交支持文件和遵守外汇法规。


• 汇出利润和股息:通常允许外国投资者汇出在坦桑尼亚赚取的利润、股息和其他投资收入,但须符合适用的税收和监管要求。不过,单笔交易的汇款金额可能会受到限制,汇款时间也可能受到管制。


• 外汇管制:坦桑尼亚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坦桑尼亚先令(Tanzanian shilling, “TZS”)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由市场决定。坦桑尼亚中央银行会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保持稳定并防止汇率过度波动。


• 审批要求:某些涉及外汇的交易,如大额资本转移或大额汇款,可能需要事先获得坦桑尼亚中央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此举旨在确保有序的外汇管理和防止资本外逃。


• 报告义务:在坦桑尼亚经营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需要遵守与外汇交易相关的报告义务。这可能包括向坦桑尼亚中央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交定期报告。


总体而言,外汇条例允许任何人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汇出任何金额的外币。然而,汇出的收入需按10%的税率征税。法规对各类汇出规定了一些文件要求。例如,对于利润和股息的汇款,首要条件是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对支付股息的批准,以及坦桑尼亚税务局出具的所有相关税款的支付证明。对于外籍人士因各种目的的汇款,他们必须提供相关的雇佣合同和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对于保险或再保险,必须提供保险专员出具的无异议函。对于咨询、管理或权益金支付,申请人必须提交由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文件、相关发票或收费票据以及坦桑尼亚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因此,外国投资者和企业需要熟悉该国的外汇管制法规,并寻求专业建议,以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由于监管环境可能会变化,保持更新对于在坦桑尼亚有效管理外汇交易至关重要。违反这些法规可能会对外国投资者产生各种法律后果,包括罚款和处罚、资金没收、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驱逐出境或法律诉讼,这可能带来民事或刑事诉讼,具体取决于违规的性质。


声明:

以上信息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本指南内容仅为高度提炼的摘要,相关法律的适用因投资结构和目标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进行投资之前,请向具有相关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寻求具体法律建议。


特别感谢:

本文根据坦桑尼亚Lawfield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问答编译,英文作者为Honest J. Lugalla(合伙人)、Christopher R. Kazinja(合伙人)。上述答案编写于2024年6月20日。


本文编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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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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