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中国区)官方网站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探索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科创板上市分析报告——数据分析篇

2023-04-12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21.png


截至2023年3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的科创板申报企业共计30家,其中21家企业已注册生效。本篇数据分析篇基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科创板上市分析报告——样本选取篇》,通过对动力电池产业链样本企业进行全面的数据分析,帮助企业了解同行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具象情况,助力其顺利通过上市审核。


一、申报企业概况


申报企业拟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行业要求+科创属性+市值与财务指标”,以下对动力电池产业链的30家科创板申报企业从行业领域、科创属性、市值及财务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关于行业领域


根据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规定,科创板IPO企业应当属于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满足以下“6+1”行业领域要求。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25.png


从核心环节看,动力电池产业链涵盖了动力电池系统集成、锂电池材料及锂电池专业设备。申报企业也均能够在上述“6+1”行业领域中找到自身的定位:1.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公司蜂巢能源、孚能科技属于“节能环保领域”中的“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领域;2.利元亨、海目星、联赢激光、骄成超声、杭可科技等锂电池专业设备企业属于“高端装备领域”中的“智能制造”领域;3.“新材料领域”中“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领域包括惠强新材、华盛锂电、容汇锂业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领域包括厦钨新能、嘉元科技、芳源股份等、“高性能复合材料”领域包括金力股份、“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包括壹石通等。


企业在认定行业领域尤其涉及多个行业领域时应当谨慎论证,不应任意选择或变更行业领域。容汇锂业在反馈过程中就因行业领域变更引起了审核部门的关注,要求阐述变更科创板行业领域的原因、合理性并说明公司属于新材料行业领域的认定依据。


(二)关于科创属性


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颁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了“3+5”的科创属性指标要求,其中3项科创属性常规要求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2021年4月证监会修订了指引,增加了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由此形成了以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比、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为核心的科创属性考核维度。对2021年4月后申报的13家企业的科创属性情况梳理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30.png


结合上表,这13家申报企业中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的平均值为20.95%;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平均值为10.25%;除去蜂巢能源(356项专利)及德邦科技(121项)专利超过100项外,其他企业专利数量的平均值为28个。总体来看,动力电池产业链科创板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包括专利数量、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占比均远高于指引中规定的门槛要求,这体现了产业链企业较高的研发投入与较强的科创能力。


(三)市值与财务指标


根据《上海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科创板为申报企业提供了五套市值及财务标准: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37.png


上述30家企业采用各上市标准的情况如下[1]: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44.png

第一套上市标准基于净利润指标而构建,要求的市值最低,企业出于谨慎心理也更倾向于选择该标准,在我们选择的30家动力电池科创板申报企业中有23家选择了该套上市标准;第二套上市标准是唯一对企业研发投入做出要求的标准,要求IPO企业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不得低于15%,比较有利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蜂巢能源虽然在报告期内均为亏损,但其研发投入占比为20.71%,且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达44.74亿元;第四套标准仅对收入与预计市值和营业收入做出要求。


选择第四套上市标准的企业净利润情况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50.png


在科创板的上市标准中,只有常规申报的第一套标准是必须盈利的,剩下的其他标准都可以让未盈利企业选择。但结合上表,并非选择这些标准的公司都是未盈利的,从这些企业的净利润情况可以看出,企业之间净利润差距较大,且在报告期内也出现了净利润较大波动的情形,但这都不会直接影响企业上市。丰富的上市标准体现了科创板对于企业上市包容性,也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研发及财务特点选择更为便捷的上市路径。


二、已注册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3月, 30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的科创板申报企业中已有21家企业注册生效,以下对这些已注册企业从空间分布(上市企业注册地)、上市用时(实现上市所用天数)及发行情况(发行价格、市盈率、募资总额)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上市企业注册地


企业注册地是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21家企业按照地域分布分省市排序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557.png


从这些企业的区域分布可以看出,科创板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主要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这表明了产业链高新科技对于人才、资金、区位及技术的依赖;另外可以发现排名靠前的省市均有较为突出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尤其新能源造车品牌,例如位于广东省的比亚迪(深圳)和小鹏汽车(肇庆)、位于江苏省的理想汽车(常州)、位于浙江省的吉利汽车(宁波)、零跑汽车(杭州)和威马汽车、位于上海市的特斯拉中国及位于安徽省的蔚来汽车(合肥),新能源造车品牌的日渐成熟催生了产业集聚并带动了动力电池产业链的发展。


(二)实现上市天数


注册制的实施加速了企业的上市时间,相比于之前的审核制,注册制的审核时间更加简短,也同样缩短了企业的上市天数。21家企业中,自受理到最终实现注册发行所用的总天数如下表所示: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603.png


从已注册的企业实现上市的天数可以看出,从申请受理到注册成功的平均用时为240天,用时最少的杭可科技仅用了67天就顺利上市。总体来看,随着科创板在审核经验上的逐渐丰富,审核各个环节的协同效率也在持续提升,交易所问询突出重点性和针对性,上市审核问询流程日益成熟和完备,申报企业上市所用天数也趋于稳定。


(三)发行情况


科创板21家企业的发行情况包括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募资总额、发行费用如下表所示: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608.png


已注册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中,平均发行价格为49.23元,平均发行市盈率为154.7865,平均募集资金为16.95亿元、募集资金总额高达355.95亿元;平均发行费用为12,333.07万元。


三、核心技术与审核终止企业原因


在上述30家申报企业中,有两家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主动撤回了上市申请,这两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613.png


企业终止审核的原因往往较为复杂,其撤回材料的真实原因也难以准确判断。但从两家企业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后向创业板提出了上市申请的经过,结合相关审核委员会的问询关注及信息披露,可以发现核心技术及科创属性是两家企业终止上市的重要原因。


在容汇锂业科创板IPO问询函中,上交所连续三轮都对其科创属性与核心技术进行了问询,要求容汇锂业对其科创属性、核心技术的难度、技术壁垒的具体体现、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水平等进行说明: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618.png


在三轮的关注中,审核委均围绕发行人的行业领域、科创属性及科创板定位等问题展开;虽然公司在招股书中渲染了其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但鉴于专利数量与核心技术等与同行仍有一定差距,审核机构并未采信,在问询中也反复提及核心技术与收入实现的情况、公司的技术壁垒、与同行业技术路线的优势、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水平等。


由于科隆新能的部分专利来源与关联方的无偿转让,本身研发投入占比不足并存在与高校合作研发的情形,多重问题和疑点交织下,审核委员会在两轮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发行人知识产权的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具备独立及持续研发能力等问题。


微信图片_20230412170624.png


科创板设立伊始,就有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大使命,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因此核心技术是企业申报科创板的试金石,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不一定就会实现顺利上市,但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必定会被质疑科创属性,面临多轮问询,甚至因此终止审核。


尾注:

[1]第一套标准:23:誉辰智能、逸飞激光、惠强新材、科隆新能、双元科技、信宇人、金力股份、利元亨、厦钨新能、嘉元科技、芳源股份、海目星、联赢激光、壹石通、华盛锂电、骄成超声、帕瓦股份、杭可科技、天奈科技、德邦科技、科威尔、日联科技、先惠技术;第二套标准:1家:蜂巢能源;第四套标准:6家:容汇锂业、孚能科技、容百科技、振华新材、长远锂科、万润新能

[2]各省市科创板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企业名录如下:广东5家:利元亨、嘉元科技、芳源股份、海目星、联赢激光;江苏3家:华盛锂电、天奈科技、日联科技;浙江3家:容百科技、帕瓦股份、杭可科技;上海2家:骄成超声、先惠技术;安徽2家:壹石通、科威尔;湖北1家:湖北万润;福建1家:厦钨新能;贵州1家:振华新材;湖南1家:长远锂科;江西1家:孚能科技;山东1家:德邦科技。


本文作者:


image.png


指导合伙人:

image.png


声明:

本文由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相关律师

  • 李晓新

    合伙人

    电话:+86 021 5598 9879

    邮箱:lixx@cqhaolun.com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