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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有效辩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4-11-08


2023年8月,某市某区侦破一起计算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北京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扬律师、北京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丹彤律师受家属委托,在检察院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介入开展辩护工作。


按照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中所载,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共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100余台,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分别为14万余条、13万余条,按照《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法定刑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公诉人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口头表示量刑建议四年以上。


辩护团队在充分阅卷后认为,指控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想象竞合,应当择一罪处罚,同时并对涉案的二十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数据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中存在姓名不全的情形(如仅有姓氏,姓氏+先生/女士/小姐/老师/律师等),电话缺位或座机号码的情形,重复信息以及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等平台的公开数据,这些信息均不符合司法解释中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具备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要求。辩护人遂向公诉人提交法律意见书,请求对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内容予以核减。


公诉人认可辩护人关于择一罪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的意见,但在核减数据过程中,并未完全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为例,虽然涉案个人信息数量从14万条减至8万条并最终减至6万条,但仍有大部分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内容没有核减,并且拒绝辩护人提出的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以两被告分别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提起公诉,并对两被告建议量刑三年三个月、三年一个月有期徒刑,两被告没有签署认罪认罚。


庭审前,辩护团队紧紧围绕“能够在公开渠道上查询到的信息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这一辩点,通过利用企查查、天眼查等公开渠道对起诉书认定的信息进行反复核减,整理的十余册公开数据核减表提交法庭,庭审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最高院入库案例以及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的观点充分释法说理,动摇了控方的证据体系,最终经公诉人申请,法院决定中止审理。


在休庭期间,辩护团队继续保持和公诉人的沟通联系,并充分表达了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意愿,同时针对公诉人关于企查查等软件是否属于公开渠道、开通会员服务是否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大众行为等争议问题充分交换意见,最终说服公诉人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意见。经过侦、控、辩三方共同核减,最终两被告涉案数量均降至五万条以下,同时考虑两被告认罪认罚,公诉人变更起诉并对两被告提出了两年五个月、两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后经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认定了上述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上述量刑建议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如何界定”、“批量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如何认定”、“何种情形下公民个人信息数量重复计算”等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和痛点,这也为辩护提供了广阔空间,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将持续致力于法律和实务研究,致力于为当事人有效争取合法权益。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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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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