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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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卫律师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工作超过30年,从事律师工作超过20年,一直致力于民商事法律顾问服务,及重大、疑难的民商事诉讼和仲裁的法律事务,以及涉及金融服务的争议解决。
代表性项目
- 担任某资产管理公司上诉代理律师,在该公司一审诉讼完全败诉之时,代理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被该院依法全部支持。
- 担任某投资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该公司巨额资产被错误申请执行之时,代表该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确权诉讼,依法阻止了执行程序,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得到全部支持。
- 担任某央企的二级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该公司因某仲裁委员会的错误裁决而陷入被执行的风险之时,代理该公司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作为被告代理律师,代表该公司全权参与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的全部诉讼,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担任某大型进出口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该公司已经丧失了判决书的强制执行权之时,代理该公司重新提起诉讼,主张当事人之前的和解协议为新的法律关系,案件经一审、二审,诉讼请求最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全部依法支持,该案件被人民大学教授作为典型案例编入其著作。
- 担任某集团公司的代理律师团队的负责人,在其作为被告,在涉及交易金额超过十亿的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中,依循合法途径成功取得关键的新证据,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90%左右的诉讼请求。
教育背景
-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1996年)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1988年)
职业资格